易經命理

《易經》哲學中的儒道之爭與社會型態分析

摘要:就《易經》思想的儒道之爭,本文另闢蹊徑:從占卜心理學入手,指出十翼旨在增加《易經》含蓄多意的神秘性以及與當代人生活的相關性,不足以改變《易經》原有思想體系;孔子晚年好易,其心態近於莊子的美學追求,而與孟子的心學式自我超越不同。從社會型態入手,指出漢初信仰道家與兩晉南北朝時代的道家思想流行均與地方勢力割據有關。將人類社會分成遺傳編碼的原初社會與人造的二級社會時發現,夏商週三代為權力逐級平衡的原初社會式超級大國,農民自由遷移,與漢初相比,更無絕對權威可談,以此推斷《易經》時代統治階級思想近於道家。作者將道家思想解釋成原初社會生活方式的哲學化與理想化,《易經》展示了道法自然的原初社會生活畫卷,表現了個人中心的無政府主義傾向。 《易經》最高本體論與道家學說無異,僅名字不同。 《易經》的天人合一思想與莊子相近,而與孟子不同。 《系辭》等後加部份雖然談君子與道德,但這裡的君子是占卜的對象,他們的道德是為了就吉避兇,更像道家以柔克剛。文章最後討論了儒道互補互通的一面,一個人可以年輕時好儒,老年時好道,儒道應以思想分,不應以人區分。 《易經》記載孔子的某些話就更像老莊,與孔孟原有思想不同。

中國歷史上最早出現的三個哲學體系,道家、儒家與墨家,全可看成年生哲學(philosophy of life) ,代表不同的生活方式(way of life) ,而這種生活方式涵蓋個人、社會與國家諸層次,即一個民族在哲學層次上的生活方式藍圖。墨家出現於戰國時期,而戰國時期中國社會發生了質的變化,出現不同學派,代表不同階層的利益。墨家代表下層勞工的利益和願望。出現在春秋末年道家和儒家並不是這樣,老子與孔子代表整個社會來說話,他們又都厚古薄今,所以夏商週三代時期的生活方式可以用儒道互補來概括,只是這時的儒道還沒有提高到哲學高度。作者曾推測,三代時期以前驅道家為主,前驅儒家為輔。 [1] 《易經》所展現的正是周朝初年道法自然的生活畫卷,主導思想是天性自然,沒有外在於人的思想體系,因而《易經》主體思想是後來的道家思想。荀子說,「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是百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來者也。」( 荀子:正論) 荀子這一說法為現代人類學所證實,被人類學家考查過的原始部落對無故殺人者多有一套處理辦法,包括把殺人者處死。所以,儒道互補並不排斥法的功能,法處於輔助地位。

一、十翼旨在增加《易經》含蓄多意的神秘性,不足以傳達儒家要義

《尚書:洪範》有 “ 龜從筮逆 ” 的話,提示占卜結果只有 “ 從逆 ” 兩種,所以才有 “ 三人佔,則從二人之言 ” 的做法。帛書《要》提到孔子 “ 百佔而七十當 ” 。這裡的「 當」 既非從,也非逆,而是一種從逆的中間態,最多是現代人說的: 「 這卦佔得很準! 」占卜結果含蓄多意,又抓住占卜人的心理而讓其不斷揣摩,才會百佔而七十當。從逆兩擇的占卜準確率永遠是百分之五十。

一般認為,《易經》是西周初年筮人集團從以往佔筮記錄中選出某些卦辭、爻辭而編成的。 [2] 原文僅四千餘字,雖然突破了從逆兩擇的格局,但文字古樸,很難打中後代人的心理。就像今天用《易經》給人占卜,要講現代人的話,才能打中現代人的心理,但這並不改變《易經》原有思想體系。將“徵吉”解釋成“外出作買賣,吉祥”,並不能說《易經》是商業思想。同樣道理,如果十翼是儒家學者所編輯,為了儒家學者占卜所用,當然要講春秋戰國時代儒家學者們的話,才能打中他們的心理,但這並不能改變《易經》原有思想體系。

現行《易經》本子包括十翼在內,而十翼佔四分之三以上的篇幅。十翼是透過增加《易經》的語義與涵蓋面來增加《易經》的神秘性的,用以提高孔子所謂 “ 當 ” 的頻率,即提高占卜準確率。判辭神秘含蓄而多義才能使問卜者沉思聯想,在潛意識層次尋求各種意象之間的聯繫,才能產生榮格所講 “ 同時性原理 ” 的效果。 [3] 《說卦》竟把每個八卦符號象徵事物羅列到近二十個之多,《系辭》長達四千餘字,用卦象解釋眾多上古歷史事件,結尾卻羅列不同心態與言辭特點,說「將叛者,其辭慚,中心疑者其辭枝」。十翼追求的正是占卜者「中心疑」的效果,《系辭》不乏語義清晰的段落,綜觀則支離破碎,神秘而無要領,其結果是囊括一切,涵蓋事件演化的所有可能。這種用八卦涵蓋一切的結果只能是自然無為;有重點,有方向,才能有為。 《系辭》也不乏《道德經》式的玄語,如「是故變化雲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佔事未來。天地設位,聖人成能,人謀鬼謀,百姓與能。又如:“履以和行;謙以製禮;復以自知;恆以一德;損以遠害;益以興利;困以寡怨;井以辨義;巽以行權。”作者選出履、謙、復、恆、損、益、困、井、巽九卦配以不同的人間經驗,並羅列三次,保羅一切。天下有誰能知道作者為什麼提出這九卦來,選出那二十七種人間經驗與其相稱?其效果只能是玄而又玄。

傳統認為十翼是孔子所作所為,實際上是多人所為,部分為戰國時期儒家弟子的作品,結果《易經》揉入了儒家思想,並被列入儒家經典。十翼作者很難脫離《易經》原文思想體系另立爐灶,不足以改變《易經》原有思想體系。儘管儒道兩家有互補互通的一面,但道家綜觀自然與歷史,主張無為,儒家著眼社會,有強烈的道德救世色彩,《易經》所反映出的生活與思想沒有絲毫的社會危機感,而其眼界開闊,心思飄逸,強調福禍相轉與循環往返,毫無羈絆之情,接近道家而與儒家遠。 《易經》是人們遇事後占卜用的,自然多憂患之情,但其憂患僅為當時的避兇就吉,與儒家憂國憂民的憂患意識不同。

二、原初社會與二級社會

人類不同的生活方式與不同的社會形態有直接關係。根據王玉哲考證,馬克思與恩格斯晚年改變了他們把中國古代社會歸為原始社會的看法,認為亞洲農村公社的農民仍是奴隸,不是奴隸主的奴隸,而是專制君王的奴隸。 [4] 卡爾.魏特夫 (Karl A. Wittfogel, 1896-1988) 進一步發展馬克思亞細亞生產方式的理論,提出東方專制主義的理論 (oriental despotism) 。魏特夫跟馬克思一樣相信政治不能取代經濟,能夠將農村公社社員變成奴隸的獨裁君王一定要有一個經濟基礎來賦予他這種能力。他認為中國這一社會轉變伴隨著勞傭地租向租賦地租的轉變,這一變化出現在春秋末戰國初。 [5] 正是在戰國時期,國家軍事力量發展到足以控制疆域與壟斷所有土地程度,也正是這時,國家開始向農民分配土地,土地走向私有化。孔子在《論語》中多次提到的用德政吸引遠處農民來歸類,即農民有自由遷移的能力。儘管商鞅也制定政策吸引中原各國農民到秦國開荒,戰國時大部分農民失去這項自由遷移的能力。 [6]

作者把人類有史以來所有社會分成遺傳編碼的原初社會與人造的二級社會後發現:西方文明開始於二級社會,而中華文明開始於原初社會。夏商週三代頗像今日的聯合國,有維持和平的功能,人們仍生活在原初社會層次,也就是原初社會式超級大國。 [7] 道家哲學其實是對古代原初社會生活的哲學化與理想化,是三代時期原初社會式超級大國主體思想與生活方式的概括。這時期的社會模式為:

天子家族 準原初社會 + 文人

諸侯家族 準原初社會 + 文人

村落家族 原初社會

在上述模式中,天子與諸候的軍事權力是逐級平衡與相互制約的,而他們的社會權力又受農民自由遷移的製約,農民沒用成為政府的奴隸。在這樣的政治情勢下,統治階級很難像秦漢以後中央集權政府那樣有所作為,只能像史前原初社會那樣,事事順從下級民眾的意願,自身行為謹慎而守中道之德,不走極端,也就是道家的無為而治。當這一社會模式出現社會衝突,面臨動亂與暴力時,前驅儒家出面呼籲道德與仁義,以穩定社會,道家則強調無為與返樸歸真,其結果是一致的:防止二級社會的出現。

二級社會在戰國時期最終出現,所以戰國初期出現的墨家以 “ 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 ” 為宗旨。原初社會是天然社會,只有一種;二級社會是人造社會,有其目標與相應的思想體系。如何對待剛出現的二級社會現實導致儒道兩家分裂兩派:一派堅持原初社會理想,另一派與二級社會現實妥協。這兩派在儒家分別是孟子與荀子,在道家分別是莊子的隱逸學派與稷下黃老學派。作者研究發現,《易經》整體思想與老子最接近。

三、漢初統治階級以道家哲學為官方意識形態出於情勢所迫

前驅道家在《易經》時代的主導地位,可由漢初道家哲學的主導地位導出。據陳鼓應考證, “ 戰國後期,從大的文化背景來看,正是道家思想佔優勢的時代 ” 。 [8] 這就是說,雖然不斷升級的戰爭迫使各國追求富國強兵的法家路線,殘酷的戰爭現實使人留戀美好的過去,人們的思想與生活方式還很大程度上停留在原初社會式超級大國的模式下。楚國社會改革落後,其社會形態仍接近上述模式。秦國的暴政不僅是靠強權維持的,也脫離了當時的社會生活現實,秦朝的短命導致道家哲學的恢復。強權與戰爭之後,當時社會形態容納的只能是道法自然的道家生活方式。

司馬遷在《史記》:秦楚之際月表中說, 「 五年之間,號令三嬗,自生民以來,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 」 西元前207 年,陳勝起義,一年後項羽破秦軍主力,兩年後秦亡。這樣的朝代更換可與湯武革命相比,周武王出兵三千,戰爭可能只打了一天。 [4] 結果是:項羽和周公一樣分封諸侯,和平共處,行政管理思想近於道家。

漢初與三代時期不同有兩點,即二級社會的思想與模式已經建立,農民自由遷移能力已經失去。建立中央集權體制,像馬克思東方生產模式所說,將所有農民變成王朝的奴隸成為可能。如果項羽真正要實行社會模式話,要與諸侯約定:保證農民自由遷移能力,形成諸侯權力的箝制力量;確保各軍事實力之間的平衡。破壞此項約定者,要天下共討之。項羽對新的社會情勢缺乏認識,思想仍停留在上述原初社會式超級大國的模式下。

劉邦起事反項羽,他與項羽有完全不同的目的,不是反對暴秦統治,而是打破上述社會模式而建立新的集權統治。他既要打破地方權力平衡,又要將農民奴隸化來增加自己的實力。劉邦這種人造集權統治的建立只有透過戰國時代的殘酷戰爭來實現,短時間內是建造不起來的。人們不會在短時間內改變原初社會個人中心的習慣,適應二級社會的行為規範,自覺聽從紀律約束,都需要時間。三年的楚漢之爭造就了劉邦、韓信、英布等實力集團,劉邦只能分封諸侯。此後劉邦與呂後大規模誅殺功臣,是三代時期從來沒有的。劉邦死後的同姓諸侯國總面積也比漢王朝大,但他們沒有經過戰爭撕殺,集權體制遠沒有漢王朝成熟,並不是漢王朝的對手。所以當漢王朝逐漸腐蝕他們權力時,他們沒有實際的反抗能力。事實上,漢初七十年是漢王朝逐漸消減地方勢力而完成中央高度集權的過程。即使這樣,眾多的諸侯國仍不失一個內部箝制力量,使漢王朝行為謹慎,長期奉行道家無為而治的方針,尤其在文景之治的四十年內。

漢初, 全國共有五十九郡,十個諸侯國共佔有其中的四十二郡,在總量上超過中央直轄的郡, 諸侯國擁有超過全國一半的土地;全國人口約一千三百餘萬,諸侯王國即佔了八百五十多萬。 ( 《史記漢興以來諸侯年表》 ) 七國之亂時,漢景帝應七國要求殺晁錯,而領兵鎮壓叛亂的周亞夫竟敢不顧漢景帝多次下達的聖旨,命令他去解救漢景帝的同胞兄弟。這說明天子的軍事權力與諸候國相互平衡與相互制約,王朝並不具備有所作為以展現政治抱負的絕對權力,只能實行道家的無為而治。漢朝滅亡之後的東西兩晉南北朝時代也缺乏強有力的權力中心,地方勢力割據,導致老莊思想回潮,即支持上面結論:強權與戰爭之後,當時的社會形態容納的只能是老莊式的道家生活態度。南北朝時代,戰爭不可謂不多,社會環境不可謂不險惡,但沒用戰國時期戰爭的頻度與強度,沒有秦國全民軍事化的組織,無法出現使人人都為生存而奮鬥的局面。為生存而奮鬥,法家哲學最有效。南北朝時代道家哲學的流行顯示人類天性的頑強,猶如石頭縫裡的種子,砰然而發,讓人為之心動。可惜石頭縫太小,容不下儒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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