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命理

《周易》思想與司法審判

《周易》思想與司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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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又稱《易經》、《易》,已有三千餘年歷史,是中國古代的一部著名哲學經典、一部論變法的千古奇書。它是中華民族既古老又燦爛的文化瑰寶。 《漢書•藝文志》曰:「《易》道深矣,人更三聖,世曆三古。」《周易乾鑿度》亦曰:「垂皇策者羲,益卦德者文,成名者孔也。紂囚禁於羑裡,將八卦推為六十四卦,並作卦爻辭,即司馬遷《史記》所載「文王拘而演《周易》」;下古時代孔子喜《易》,感嘆禮崩樂壞,故撰寫《易傳》十篇。

《周易》涉及天文、地理、軍事、科學、農學、文學、哲學、倫理及法律等各個層面,可謂博大精深,奧妙無窮。司法審判是指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依法對案件予以審理及裁判的過程。兩者有何關係,《周易》思想對我國司法審判及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司法改革有何重要啟示或借鑒,筆者談談看法。正如《周易》所言:“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

司法理念-預防糾紛,實現和諧

《周易•既濟》曰:「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其意思是,君子應想到可能有禍患而加以預防,即居安思危,防患於未然。 《周易•訟》曰:「君子作事謀始。」其意思是,君子在事物發展初期就應周密謀劃。 《周易•幹》曰:「幹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雲行雨施,平下公也。」其意思是,幹道千變萬化,讓萬物各自端正本性和使命,保持融洽和諧,促進社會發展。現代司法理念正如此,國家透過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加強法制宣傳,預防違法犯罪,防止矛盾糾紛,從而實現和諧。 《周易•萃》曰:「一握為笑,勿卹,往無咎。」其意思是糾紛雙方握手言和,矛盾徹底化解。 《周易•坤》曰:「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漸矣,由辯之不早辯也。」這說明,注重矛盾預防極為重要。對出現的社會矛盾,應及時化解消除,防微杜漸。 「君子以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其意思是要重視教化。預防糾紛、實現和諧的司法理念在今日意義重大,尤為寶責。

司法宗旨-服務大局,保護人民

《周易•幹》曰:「終日乾乾,與時偕行。」其意思就是要堅持不懈,與時俱進。 《周易•遁》曰:「與時行也。」其意思是順應時代而發展。人民法院的司法審判要始終“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就必須緊扣時代主題,緊跟時代步伐,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只有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才能真正服務大局,保護人民。 《周易•訟》曰:「君子以容民畜眾。」其意思是,執政者的主要職責就是保護好人民並讓百姓生活得更好。這也寓意人民法院應依法保護好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堅持人民利益至上。

訴訟程序-既可撤訴,也可變更

《周易•訟》曰:「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其意思是,如打不贏這場戰爭,就應撤退,然而他采邑中的許多族人卻未因此遭受禍害。由此而衍化為現代訴訟制度,即原告向法院起訴後,如估計難以勝訴或別的原因,就可以撤回起訴。在被告未反訴的情況下,原告不承擔不利後果。 《周易•訟》又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其意思是,如戰爭尚未取得勝利,則再次請求朝廷指令,並改變原來錯誤的作戰方針,那麼戰爭就會吉利並最終勝利。這也衍變成了現代訴訟制度,即原告起訴後還可變更訴訟請求及相應事實和理由,從而爭取勝訴。 《周易•旅》也講:「君子以明慎用刑,亦不留獄。」其意思是,法官判處刑事訴訟案件要謹慎明察,同時不能拖延案件,不能形成積案。筆者認為,《周易》這一法律思想對當今的司法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鏡意義。這也就是今天強調的程序公正,即案件應在法定審限內結案,否則「遲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 。

案件審判-公平公正,不偏不倚

《周易•蒙》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其意思可理解為,應端正國家法制,客觀公正地判處刑事案件。 《周易•豐》曰:「君子以折獄致刑。」其意思也是,法官應客觀公正判決案件。 《周易•益》曰:「有孚中行。」其意思是,內心誠實,辦事公正,不偏不倚。 《周易•幹》曰:「剛建中正,純粹精也。」其意思也是辦事公正、原則性強。 《周易•幹》曰:「或之者,疑之也,故無咎。」其意思是,之所以猶豫不決是因為有所疑惑,因而採取慎重態度是正確的,沒有害處。這寓意,法院刑事審判應堅持疑罪從無原則,這樣才能有效避免冤假錯案。 《周易》的「正法」「中正」「中行」思想對法院審判有重要啟示意義。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要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保證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其最終目標就是公正,因此人民法院應按總書記要求,著重在案件公正審判上狠下功夫。而要實現公正行使審判權的目標,就必須確保人民法院在黨領導下的相對獨立,真正實現其憲法地位,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筆者認為,目前正在探索的人民法院以省為單位對人財物集中管理、實現去行政化、去地方化的司法改革思路是非常正確的,切實可靠。

刑事政策-適當從寬,剛柔相濟

《周易•訟》曰:「其邑人三百戶無眚。」其意思中就蘊含有國家應實行寬大刑事政策,免除或減輕懲處犯罪脅從者。 《周易•幹》曰:「君子以赦過宥罪。」其意思是符合條件的應赦刑期。 《周易•中孚》曰:「君子以議獄緩死。」其意思是,主張實行寬大刑事政策,從寬判處死刑犯。在提倡適當從寬的同時,《周易》也主張剛柔相濟。如《周易•噬嗑》曰:「先王以明罰敕法。」其意思是國家應明確刑罰,嚴格執法。該卦又提出:“屨校滅趾,無咎。”其意思是應從嚴打擊犯罪,並“猛而濟之以寬”,這樣就有利於社會穩定。 《周易•賁》曰:「剛柔交錯。」其意思就是剛柔相濟。 《周易》這一思想對法院刑審審判仍有重要指導意義。

婚姻案件-婚姻自主,破裂即離

《周易•大過》曰:「枯楊生秭,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其意思是,老夫娶少妻是可以的,沒什麼不好。 ……老婦嫁少夫也是可以的,只是聲譽不好。這反映了我國西周時期的婚姻家庭思想,提倡婚姻自主,男女雙方無年齡限制。 《周易》這一思想在今天仍然可取。另一方面,《周易》卻提倡妻子應“從一而終”,同時也主張大男子主義。如《周易•恆》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夫子製義,從婦兇也。」其意思是,妻子隨嫁丈夫應「從一而終」。丈夫應有主見,不能事事順從妻子,否則會有危險。以上的前兩個觀點是錯誤的,今天應予摒棄。 《周易•小畜》又講:「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這類似於現代離婚制度。也就是說,如果夫妻感情確實完全破裂,雙方應協商離婚,起訴法院的,法院依法判決離婚。這觀點在今天仍成立。

審判藝術-注重觀察,綜合分析

《周易•係辭下傳》曰:「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述幽,開而當名辯物,正言斷辭,則備矣。……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 ……幫助人們解除疑惑,以明得失。此《傳》還講:“將叛者其辭慚,中心疑者其辭枝,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認其辭遊,失其守者其辭屈。”這是《周易》從心理學的角度對事物進行客觀辯證的分析判斷,同時也是非常重要的審判藝術。將要背叛的人其話中有愧意,內心疑慮的人其話條理不清,好人的話少,躁人的話多,說假話的人前後不一,喪失操守之人理屈辭窮。這種辯證科學的分析判斷方法,對今天的司法審判仍有非常寶貴的借鏡意義。 《周易•係辭上傳》亦曰:「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這也寓意法官應知識淵博,細心觀察,以查明案件事實。 《周易•未濟》曰:「君子以慎辯物居方。」 其意思是,法官應審慎辯別案情,從而居中做出公正裁判。

審判紀律-嚴守,常抓不懈

《周易•未濟》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其意思是,飲酒可致人頭腦不清醒,因而不能節制自己。商代紂王因肉林酒池而喪其國,其教訓是極其深刻的。因此西周嚴禁官吏飲酒。法院審判紀律亦規定工作日中午不得飲酒,因此法官必須嚴格遵守。同時也應不折不扣地執行好「六條禁令」和「十三個有得有」。 《周易》也提出了「君子以懲忿欲」、「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君子以儉德闢難」、「用過乎儉」、「日月運行,一寒一暑”,“不恆其德,或承其羞”等觀點。這寓意人民法院審判紀律必須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周易•幹》曰:「君子以成德為行,日可見之行也。」其意思是保持個人良好品德,每天都應堅持,也就是曾子所講的「吾日三省吾身」。

申訴信訪-規範制度,有限而止

《周易•訟》曰:「『不永所事’,訟法不可長也。」「以訟來受服,亦不足敬也。」其意思是,一件官司不可能永遠進行下去,也就是說,訴訟案件不能無休無止。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是不得已而為之,因此不能過度提倡。筆者由此聯想到我國先前的案件申訴和涉訴信訪問題,不少當事人無理申訴、無休無止的請願,給人民法院帶來很大壓力,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凡事有始有終,有開頭就有結尾。訴訟案件也如此,依法律程序走完後,案件就已終結。當事人就不能無休無止的申訴或請願。對此,《周易•節》作了很好的解答:「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製度,不傷財,不害民。……澤上有水,節。君子以製數度,議德行。這裡主要強調一個「節」字。 「節」的本意就是節制、控制、規範。孔穎達《周易正義》言:「節者」即「制止之義」。而朱熹《周易本義》講得更為透切:「節者,有限而止也。」可見,《周易》思想對徹底解決我國涉法涉訴信訪難題具有十分重要的啟示意義。 筆者認為,要徹底化解此難題,必須依靠法律制度,實現“有限而止”,杜絕無休無止。令人欣慰的是,黨中央對此已很重視,中央政法委已明確提出「信訪問題應在法制軌道內解決。」 這與《周易》思想是非常吻合的。

法官品格-忠於職守,懲惡楊善

《周易•大有》曰:「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周易•困》亦說:「君子以致命遂。」這寓意「正義的化身」的法官應懲處罪惡,弘揚正氣,鼓勵善行,保護百姓。即使有重大生命危險,也應臨危不懼、忠於職守,也應奮不顧身、捨生忘死的去實現使命。 《周易•幹》曰:「庸言之信,庸行之謹。閒邪存其誠,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寓意法官應謹慎行,防止邪念,保持誠心,謙虛謹慎,感化他人。 「君子進德修業,忠信。」其意思也是忠於職守,保持誠信。 “是故居上儉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 這寓意法官應不亢不卑,淡泊名利。 “貞固足以幹事”,“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這寓意法官應堅持原則,守住底線,不因各種幹擾而隨便改變自己的正確觀點和思想,不貪圖名利,而甘為清貧。 《周易》也提倡“君子以非禮弗履”,“君子以反身修德”,“君子以恐懼修身”,“以畜其德”等,這此均寓意法官應嚴格要求自己,不斷提高品德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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